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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物资收回运用有限公司财物第一轮招租公告(西洪路湖畔新村2座9号店面)

时间: 2024-12-28 06:34:18 |   作者: 办公沙发

  仅供运营商业运用,未经出租方书面赞同不得随意更改并切割,不得分租、转租、任何方法联营等(不得运营国家明令禁止的违规违法项目和餐饮、危险品、易燃易爆项目)。

  7、权属情况:已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子所有权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运用证》

  9、标的移送期限:租借房子实践交给日以出租方书面通知为准,租借期限从实践交给日开端核算。

  10、租金递加方法:前3年月租金按终究确认金额计收;第4年租金递加3%至租期完毕

  2、对承租人的首要要求及报名条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责任和才能的自然人。

  1、报名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路620号桔园洲商住楼A区前排一层28-29号店面

  3、看样时刻:2024年11月16日至2024年12月6日(正常上班时刻,节假日在外)。

  1、本次托付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渠道运营中心揭露竞价选用电子竞价方法确认承租人:各竞租人在规则的竞价时刻内登录渠道的竞价大厅(网址:)参加本项方针的的报名和报价,最后按价高者得的准则确认承租人。

  2、标的移送期限:标的将于成交成果公告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定租借合同并于签定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移送并将第一期租金及押金等金钱汇达出租方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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