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4-30 06:22:17 | 作者: 产品中心
会计人员平常工作中常常要处理固定资产折旧的问题,折旧办法有年限均匀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那么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怎样核算?会计分录怎样写?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企业在固定资产的惯例运用的寿数内,依照确认的办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体系分摊。折旧办法有年限均匀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及工作量法。固定资产核算折旧的最低年限为:房子、建筑物,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为20年;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出产设备,为10年;与出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用具、东西、家具等,为5年;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东西,为4年;电子设备为3年。
关于当月添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折旧,从下月开端折旧;当月削减的固定资产,当月依然计提折旧,从下月开端中止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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