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2-18 23:49:19 | 作者: 办公柜类
安装开门或移门、推拉门,滑动门等柜门,以使柜体封闭的一类衣柜(3.2)。
利用室内某一个空间或一面空墙,通过将柜体嵌入墙内,柜体占有面积较小且不用柜门进行完全封闭的一类整体衣柜(3.3)。
在居住室内某一个空间设有整体衣柜(3.3),并供人进入存储和收放衣物,被褥等用品,以及更衣和梳妆的专用空间。
利用室内某一个空间设置整体衣柜(3.3) ,构成无门、不完全封闭的衣帽间(3.6)。
利用室内某一个空间设置整体衣柜(3.3),构成有门、单独、完全封闭的衣帽间(3.6)。
利用室内某一个空间,将整体衣柜(3.3)嵌入建筑物墙体内的衣帽间(3.6)。
柜内挂衣空间高度不小于1400 mm,深度不小于530 mm,用于挂大衣或存放衣物的柜类家具(3.1)。
柜内挂衣空间高度不小于900 mm,深度不小于530 mm,外形总高不大于1200 mm,用于挂短衣或叠放衣物的柜类家具(3.1)。
以金属、塑料或木竹质材料等为支撑框架,纺织面料为包覆材料制作的柜类家具(3.1)。
紧靠床头两侧放置,用于存放零物且高度一般不大于700 mm 的柜类家具(3.1)。
用于厅堂,由一个单体或多个不同功能单体组合而成的,具有贮存﹑展示、陈放和装饰等功能的柜类家具(3.1)。
用于分隔厅堂内空间,且具有展示、陈列、收纳或贮藏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柜类家具(3.1)。3.23
室内具有隔断、收纳、贮藏等功能,并与墙璧结合而成一体的落地组合柜类家具(3.1)。
置于室内入户处,集隔断,收纳或展示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柜类家具(3.1)。
用于厨房﹐供膳食制作、支撑﹑储藏等功能的一系列柜类家具(3.1)。注:最重要的包含底柜,吊柜、角柜及其他独立厨柜如高柜、半高柜。
高度小于900 mm,具有陈列或贮存功能,且台面可以摆放物品或供人操作的矮型柜类家具(3.1)。
一种矮型、一般为长方形并带有盖子的、用于容纳物件和供人坐的柜类家具(3.1)。
在高度方向上只有一层铺面,且铺面高度低于800 mm 的床类家具(3.37)。
在高度方向上有双层铺面的床,或只有一层高于或等于800 mm铺面的床类家具(3.37)。
床铺面长度在(900~1 400)mm,产品四周有护栏围绕的婴儿或儿童使用的床类家具(3.37)。
在主床的下面存放一个尺寸稍小,形状相同,且可移动的矮床,用时可拉出的床类家具(3.37)。3.44
采用翻转或折合连接结构而实现可收展、伸缩改变形状的床。使用时,床铺面可至少沿一个水平轴转动或折叠的床类家具(3.37)。
除供睡眠外,还能通过伸展、折叠、摇动,旋转等动作,实现多样化倚靠,按摩等功能的床类家具(3.37)。
采用机械与微电脑控制,对人体各部位作相应的振动按摩,能促进血液循环,消除肌肉酸痛、解除疲劳、调节催眠﹐并达到保健功效的床类家具(3.37)。
一种形体庞大的架子床,在床前设有围廊和台阶,犹如一个具有前堂后室的床类家具(3.37)。3.51
床屏或床架等主体框架采用布艺、皮革等包覆软质材料制造成的、用于睡眠等休息功能的床类家具(3.37)。
以弹性材料或其他材料为内芯材料,表面罩有纺织面料或其他材料制造成的软体家具(2.17)。3.54
以弹箦及软质衬垫物为内芯材料,表面罩有织物面料或软席等其他材料制造成的软体家具(2.17)。
以棕纤维弹性材料为床垫内芯(芯料),表面罩有面料或其他材料制造成的软体家具(2.17)。注:最重要的包含山棕纤维弹性床垫,椰棕纤维弹性床垫,汕棕纤维弹性床垫。
在水袋中充满水﹐能用电自动加温﹑软硬可调、易于清洗的软体家具(2.17)。
在非透气性弹力气胎中充气时作为床,放气后便于携带的软体家具(2.17)。
以天然或合成的乳胶材料为床垫内芯(芯料),表面罩有面料或其他材料制造成的软体家具(2.17)。3.59
以泡沫塑料和特殊的海绵材料为床垫内芯(芯料),表面罩有面料或其他材料制造成的软体家具(2.17)。
注:可配置抽屉,键盘架﹑柜体、电脑台等功能部件,存放和安装办公自动化设施。
将屏风与桌(台)连接为一体,组合成相对独立的办公空间的桌几类家具(3.60)。
用于大、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教室,供听课、书写和阅读的桌几类家具(3.60)。
用于会议室或洽谈室,有不同的规格和组合形式的、供开会或洽谈时使用的桌几类家具(3.60)。注:可配置升降视频和麦克风等视听设备。
用于教室、会议室﹑演讲室、报告厅,有不同的规格和功能形式的、供教师、演讲者、报告者等使用的桌几类家具(3.60)。
在宾馆,酒店,办公楼、写字楼等公共楼宇的大堂,门厅中用于接待来宾,并兼具办公,结算等功能的桌几类家具(3.60)。
台面上配置梳妆镜,供我们正常的生活中整理仪容,梳妆时使用的桌几类家具(3.60)。注:最重要的包含立式梳妆台和坐式梳妆台(常与梳妆凳配套使用)。
用于起居室、客厅、接待室等场所,与沙发或扶手椅配套使用的小型桌几类家具(3.60)。
酒吧、餐厅,旅馆等一些娱乐休闲服务场所向客人提供酒水及其他服务的工作区域和总服务台,高度一般为l 000 mm~1 200 mm,内层可起贮藏﹑陈列等作用的桌几类家具(3.60)。
以木质,金属或其他刚性材料为主体框架,表面覆以弹性材料或其他软质材料构成的坐具类家具(3.80)。
座面主要弹性材料使用各种各样的形式弹簧构成的弹簧芯,弹性绷带、泡沫朔料及棕纤维等多种弹性材料制造成的沙发(3.81)。
产品的外表(除座面底部外)使用天然动物皮革,再生皮革、人造革包覆的沙发(3.81)。
产品外表的座面、靠背前面及上沿面,扶手内侧面及上沿面部位(硬质材料扶手除外)均使用天然动物皮革包覆,其他外表部位(除座面底部外)能够正常的使用再生皮革或人造革包覆的沙发(3.81)。3.95
产品的外表使用毛料,麻料﹑棉料、化纤或混纺等纺织面料包覆的沙发(3.81)。
产品的外表使用纺织面料与天然动物皮革或人造革等包覆(部位不论)的沙发(3.81)。
具有伸展、折叠、摇动、旋转﹑按摩等功能的沙发(3.81)。注:最重要的包含手动功能沙发,电动功能沙发智能沙发。
内置电动或智能按摩系统,可对人体颈、背、腰、腿、脚、手臂等部位有按摩和保健作用的沙发( 3.81)。
以气体代替普通沙发内部材料,在非透气性弹力气胎中充气形成的沙发(3.81)。
靠背扶手支撑以及椅腿框架可由细长的纺锤状车木构件构成,并与马鞍状木座面组成的椅子。3.116
一种座面较长的、可供人躺靠的椅子,也有由一把椅子与一只凳子组成的分体式配套椅。
用于大、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教室,供听课、书写和阅读,与课桌配套使用的椅子。
在酒吧、餐厅、旅馆等一些娱乐休闲服务场所与吧台配套使用的、配有踏脚的高型椅子。
供6~36月以内具有独坐能力的婴幼儿使用的,能使婴幼儿接近餐桌高度用餐的、独立摆放的椅子。
若干位座椅的承担重量的构件在结构上连接成排,座面、椅背等部件独立安装,或可供多人使用的整体面由若干个承重构件支承的椅子。
在酒吧、餐厅,旅馆等一些娱乐休闲服务场所与吧台配套使用的高型凳子,可有踏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