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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成都中考指标到校生申请政策

时间: 2025-03-15 14:46:03 |   作者: 办公桌类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成都市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工作的通知》,2025年全市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工作要求如下

  认真落实“双减”工作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考试和作业管理的通知》《成都市义务教育考试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并举,考虑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状况。其中体育方面,应将学生参加体育课、体育大课间的表现以及中考体考成绩作为推荐依据,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育锻炼的不得推荐。

  (一)名额分配。市级统分指标的分配范围为全市,其中“5+2”区域由成都市教育局按规定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其余区(市)县由成都市教育局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申请将名额分配到区(市)县,再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均衡分配到初中学校。

  (二)成绩要求。市级统分指标生均须参加中考,中考升学成绩(不含政策加分)不低于“5+2”区域普通高中填报志愿指导线方可录取。

  1.区域指标的名额按各学校在本招生区域统招生计划的50%确定。其中县市新城的优质县中区域指标数可按要求适度增加(可达55%以上)。

  2.符合条件的学校〔招生计划(不含项目班计划)达到12个班,上一年度第二批次未录取满额〕可提出书面申请,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区域指标比例可适度提高(不超过55%)。

  3.符合条件的学校(上一年度第二批次未录取满额)可提出书面申请,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可将区域指标名额单列一部分(不突破本校区域指标总名额的40%)定向分配到本校初中。

  区域指标生均须参加中考报名,完成体育考试、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其中“11+2”区域的区域指标生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5科的学业水平考试由初中毕业学校自行命题,其余区(市)县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符合条件的学校可提出书面申请,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初审、市教育局批准后,可招收民办校内指标生。

  民办校内指标生一定要具有两个门槛:一是学籍在本校;二是学生选择的升学区域为其就读初中学校所在招生区域。

  从2028年(即2025年入学的初一新生)起,民办校内指标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门槛:一是初中入学须符合当年成都市教育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二是实际就读初中学校3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符合政策规定转学的,须在学籍转入的初中学校实际就读满2年及以上。三是学生选择的升学区域为其就读初中学校所在的招生区域。

  民办校内指标的名额由学校在提交书面申请时注明,并在申报计划时一并上报,空余名额收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场上使用。

  符合条件的学校可提出书面申请,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初审、市教育局批准后,面向本区域内其他公、民办初中学校投放区域指标。

  民办普高学校招收的区域指标生与公办普高学校区域指标到校生条件一致,即:一是户籍在本招生区域。二是实际就读初中学校3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符合政策规定转学的,须在学籍转入的初中学校实际就读满2年及以上。三是初中入学须符合当年成都市教育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民办普高学校招收的区域指标名额由学校在提交书面申请时注明,并在申报计划时一并上报,空余名额是否在区域内调剂使用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如不调剂、或调剂后仍未完成的名额收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场上使用。

  同一举办者举办的民办普高学校可向民办教育集团提出申请,由民办教育集团统筹协调,分别报高中学段、初中学段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再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在成都市域内集团其他民办初中学校招收集团内跨校指标生。

  民办集团内跨校指标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门槛:一是初中入学须符合当年成都市教育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二是实际就读初中学校3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符合政策规定转学的,须在学籍转入的初中学校实际就读满2年及以上。三是学生选择的升学区域为其就读初中学校所在的招生区域。

  民办教育集团负责统筹协调集团内享受跨校指标生政策的学校及名额,报高中学段、初中学段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再报市教育局批准后确定。原则上上一年度招生计划全部执行完毕的民办普高学校在满足原有场上招生计划不减、校内指标生比例保持相对来说比较稳定的前提下,可自主确定跨校指标生名额。上一年度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民办普高学校,根据计划剩余情况,按照总量适度控制的原则,确定每校可接收的跨校指标生数量。

  民办集团内跨校指标生名额由初中学校所在区(市)县组织初中学校执行。若本校(即投放出名额的高中学校所在校区,下同)初中部未享受市级统分指标或区域指标,可申请将投放到集团内其他初中学校的跨校指标生未完成名额调剂回本校招收民办校内指标,调剂后仍未完成的计划纳入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场统一录取;若本校初中部已使用市级统分指标或区域指标,跨校指标生未完成计划不得调剂使用,全部收回纳入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场统一录取。

  民办学校各类指标生均须参加中考报名,完成体育考试、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其中校内指标生、集团内跨校指标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5科的学业水平考试由学校自行命题,民办区域指标生按属地公办区域指标生政策执行。

  (一)坚持自愿原则。各区(市)县要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区指标到校生的具体工作办法,上报成都市教育局核定备案后执行。各学校(含公办、民办,下同)要根据各区(市)县的要求科学制定本校指标到校生产生办法,并上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执行。指标到校生的选送应该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不得以任何借口强迫、限制学生选择或不选某类学校的指标,确保指标到校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严格实行公示。各区(市)县、学校必须严格按《关于认真做好成都市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指标到校生的分配名额、操作方法、推荐过程、推荐结果等的公示。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在官方网站公示本区域所有初中学校分配到的市级统分指标、区域指标名额及工作办法,将公示结果(链接)上报市教育局备案,并指导、督促各初中学校做好分配名额、操作方法、资格审核检查、推荐过程及结果的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按时开展工作。各区(市)县、学校要按照统一时间、要求及程序开展工作,要根据相关要求制定指标到校生推选工作方案,报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才能启动。所有学校指标到校生推荐工作均不得早于5月6日。

  (四)规范申报流程。全市各类指标到校生均应按规定网上申报,初中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网上审核。高中学校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指标到校生一律无效。

  (五)统一平台录取。“11+2”区域高中学校招收的各类指标到校生由成都市教育考试院在录取场第一批次统一办理录取手续,其余区(市)县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通过统一的平台组织实施并及时上报。

  1.各区(市)县组织各初中学校对所有学生是不是满足指标到校生门槛进行初审

  1.申请使用市级统分指标、区域指标名额的民办初中学校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申请招收区域指标生的民办高中学校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3.申请招收民办校内指标的非民办教育集团学校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4.民办教育集团召集集团内高中、初中学校,统筹、协调各学校投放(接收)民办校内指标、集团内跨校指标名额,并经高中学段、初中学校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5.拟提高区域指标比例或单列计划面向本校初中的高中学校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1.“5+2”区域以外的各区(市)县上报本区拟使用的市级统分指标名额总数

  3.民办教育集团上报集团内各学校民办校内指标、跨校指标生申请及各校工作实施方案

  所有的公办、民办初中学校按照报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的推荐办法开展指标到校生的推荐工作

  今年中考报名已结束,如果错过了中考报名还能补报名吗?一块儿来看看官方是怎么说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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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5+2”区域将参考高考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第二批次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近日,成都市招考委、成都市教育局印发《2025年成都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工作实施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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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成都市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工作的通知》,2025年全市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工作要求如下

  认真落实“双减”工作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考试和作业管理的通知》《成都市义务教育考试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并举,考虑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状况。其中体育方面,应将学生参加体育课、体育大课间的表现以及中考体考成绩作为推荐依据,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育锻炼的不得推荐。

  二、市级统分指标生(一)名额分配。市级统分指标的分配范围为全市,其中“5+2”区域由成都市教育局按规定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其余区(市)县由成都市教育局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申请将名额分配到区(市)县,再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均衡分配到初中学校。

  从2028年(即2025年入学的初一新生)起,民办校内指标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门槛:一是初中入学须符合当年成都市教育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二是实际就读初中学校3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符合政策规定转学的,须在学籍转入的初中学校实际就读满2年及以上。三是学生选择的升学区域为其就读初中学校所在的招生区域。

  民办教育集团负责统筹协调集团内享受跨校指标生政策的学校及名额,报高中学段、初中学段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再报市教育局批准后确定。原则上上一年度招生计划全部执行完毕的民办普高学校在满足原有场上招生计划不减、校内指标生比例保持相对来说比较稳定的前提下,可自主确定跨校指标生名额。上一年度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民办普高学校,根据计划剩余情况,按照总量适度控制的原则,确定每校可接收的跨校指标生数量。

  民办集团内跨校指标生名额由初中学校所在区(市)县组织初中学校执行。若本校(即投放出名额的高中学校所在校区,下同)初中部未享受市级统分指标或区域指标,可申请将投放到集团内其他初中学校的跨校指标生未完成名额调剂回本校招收民办校内指标,调剂后仍未完成的计划纳入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场统一录取;若本校初中部已使用市级统分指标或区域指标,跨校指标生未完成计划不得调剂使用,全部收回纳入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场统一录取。

  (一)坚持自愿原则。各区(市)县要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区指标到校生的具体工作办法,上报成都市教育局核定备案后执行。各学校(含公办、民办,下同)要根据各区(市)县的要求科学制定本校指标到校生产生办法,并上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执行。指标到校生的选送应该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不得以任何借口强迫、限制学生选择或不选某类学校的指标,确保指标到校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严格实行公示。各区(市)县、学校必须严格按《关于认真做好成都市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指标到校生的分配名额、操作方法、推荐过程、推荐结果等的公示。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在官方网站公示本区域所有初中学校分配到的市级统分指标、区域指标名额及工作办法,将公示结果(链接)上报市教育局备案,并指导、督促各初中学校做好分配名额、操作方法、资格审核检查、推荐过程及结果的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市)县组织各初中学校对所有学生是不是满足指标到校生门槛进行初审2.各区(

  市级统分指标、区域指标名额的民办初中学校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2.申请招收区域指标生的民办高中学校

  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3.申请招收民办校内指标的非民办教育集团学校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4.民办教育集团召集集团内高中、初中学校,统筹、协调各学校投放(接收)民办校内指标、集团内跨校指标名额,并经高中学段、初中学校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5.拟提高区域指标比例或单列计划面向本校初中的高中学校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3.民办教育集团上报集团内各学校民办校内指标、跨校指标生申请及各校工作实施方案

  所有的公办、民办初中学校按照报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的推荐办法开展指标到校生的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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